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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考那些不能做的事

更新时间:2018-06-03 12:55:47 浏览次数:2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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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会听到或遇到学员问:成人高考是否严格?可不可以?
作为一个有责任心的小编,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成人高考是国家统一组织的,肯定不会马虎了事,如果你想,一旦被发现,你的成绩不仅要作废,还可能会带来不好的影响。
其实为什么我们要呢?成人高考一点也不难呀,考的都是比较基础的知识,通过率也非常的高,所以赶紧打住回归正途,让我们一起把练习题做起来。为了以防万一,小编必须先把考试相关规定让大家知晓,不要因为一不小心让大家的努力化为泡影。
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根据规定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 位置的;
(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的行为。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试题答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
(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5)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6)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7)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9)其他行为。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行为:
(1)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2)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3)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现象的;
(4)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行为,事后查实的;
(5)其他应认定为的行为。
一旦考生被发现,将会受到严重的惩罚。
      1、考生有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2、考生有考试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以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3、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教育考试机构按照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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