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郭元鹏:“无法退订的短信”何以如此嚣张?其一,一些商家狡辩说,虽然你不需要这条短信,但是我们再次发的是“新的内容”,你又没有退订“新的内容”,这就是厚颜的行径;其二,一些平台直言不讳,“退订”其实就是摆设,只要你回复短信了,无论怎么回复,都是完成“注册”,不这样做我们能够接到生意?
“短信”就像网页上的“弹窗广告”,虽然设置了关闭键,实际上关闭键就是摆设,无论你点闭还是进入,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进入,是不法人员借助了,实施了骚扰。难道我们的真的拿“短息”没有办法了?其实,“短息”是对“短信”治理成效的检验。
治理“短信”发布了很多制度,然而如此“短信”却一直没有离开百姓的生活。这个过程中执法部门哪去了?这个过程中,运营商的“拦截系统”为何失了?在允许“短信”存在的时候,运营商究扮演的是什么角色?不过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为打开了的大门而已,表面上看,是“短信”在,其实是运营商和执法部门在纵容这些。不是“短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而是成为了摆设。
别让“无法退订的短信”再厚颜的骚扰我们了!
@邵远:上,按照有关规定,短信息、短消息服务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消息。这也是营销短信内容需要加上“退订”字样的原因。然而,有的营销短信,只是在形式上提供了退订方式,实质上却无法取消。这无疑构成了对用户的欺骗。面对短信营销推送,用户有选择接收的权利,也应有中止的权利。如果只能被动接收、不能主动筛选,这样的体验只会增加反感。
应该说,通信手段的日新月异,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但随之而来的信息等乱象,。近年来,多措并举、重典治乱,严厉打击电信等违法犯罪活动,整治泛滥的信息,成效显着。然而,一些平台打“擦边球”的行为,却有待强约束。营销短信“回而难退”的现象,映照着加强平台端的紧迫。一个健康有序的通信市场,需要主体都遵循规则。惟其如此,我们才能徜徉在数字海洋中,信息带来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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