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条件
吉林省具有普通高中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人员(专科)、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人员(专升本),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符合我院录取条件者,以吉林省招生办统一录取。
被录取的学生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实行缴费上学。毕业时发给国家承认的,由国家教育部印制、审核并电子注册的吉林省教育学院成人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通过吉林省学位外语考试后,经审核合格,可授予长春教育学院的相近学科的学士学位。
二 招生专业 学制
专业 脱产学制(年) 函授学制(年) 层次
汉语 2 2.5 专科
计算机应用技术 2 2.5 专科
市场营销 2 2.5 专科
电脑艺术设计 2 2.5 专科
应用电子技术 2 2.5 专科
商务英语 2 2.5(业余) 专科
英语 2 2.5(业余) 本科
教育学 2 2.5 本科
历史学 2 2.5 本科
物理学 2 2.5 本科
数学与应用数学 2 2.5 本科
汉语言文学 2 2.5 本科
思想政治教育 2 2.5 本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2.5 本科
艺术设计 2 2.5(业余) 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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