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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考公共基础知识解题技巧3

更新时间:2018-07-25 14:32:44 浏览次数:68次
区域: 长春 > 朝阳 > 重庆
类别:考公务员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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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限定的居住区的一种强制方法。

1.适用条件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2.程序

(1)决定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

(2)执行机关:公安机关。

(3)期限:监视居住长不得超过6个月。

(四)拘留

拘留即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一种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1.适用情形

适用拘留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拘留对象必须是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二是必须有法定的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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