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2月25日电(梁建强)疫情管控期间,湖北一名无营运证的“黑车”司机两次驾车载客往返于湖北嘉鱼、武汉,本人被确诊新冠肺炎,并致与其密切接触的20人被集中隔离。湖北法院近日作出判决,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据了解,尹某某从事私人客运业务,长期驾驶客车往返于嘉鱼、武汉。1月23日,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2020年第1号通告,决定于当日10时关闭离汉通道,实施封城管理。1月23日10时至20时,被告人尹某某在无运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两次驾车接送乘客往返于武汉、嘉鱼两地。2月4日,尹某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截至2月7日,与尹某某密切接触的20人被集中隔离。
湖北省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日前对尹某某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提起公诉,嘉鱼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嘉鱼县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鉴于尹某某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尹某某服判,不上诉。
武汉封城之际黑车司机两次驾车接送乘客法官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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