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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存在民事纠纷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更新时间:2020-03-04 14:50:47 浏览次数:241次
区域: 长春 > 朝阳 > 清和
民事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

孔某与熊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2017年7月,孔某、熊某和赵某、钱某、孙某五人合伙在江西省南昌市开办中英奥(英语)培训教育(未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孔某按20%的份额投资80000余元,因亏损2018年7月30日散伙,熊某向孔某出具借条:“今借到孔某现金陆万柒仟捌佰元整(67800元)”。2018年春节前还款一半(33900元)。2019年9月15日全部还完余款。此款在2019年9月15日之前不能算利息。”此后,孔某经多次催收未果。

在本案中,孔某与熊某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一、和解

和解是指民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就争执的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从而消灭争执的行为。

本案中,孔某可与熊某就还款日期、还款方式、是否支付利息等达成和解协议。如双方可约定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分3期归还借款,或孔某放弃自9月15日后的利息,以达到尽快拿到款项的目的。

二、诉讼外调解

诉讼外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组织下,就民事纠纷进行协商,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解决民事纠纷协议的行为。

在本案中,孔某可与熊某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就还款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因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属于诉讼程序,故其调解称之为诉讼外调解。

对于诉讼外调解,需要了解的考点是:

①调解协议有合同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调解协议,不得针对原纠纷起诉,也不可以调解组织为被告起诉。

②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③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参考题目】

张某与李某产生邻里纠纷,张某将李某打伤。为解决赔偿问题,双方同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经调解员黄某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关于该纠纷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就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C.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

D.张某可以调解委员会未组成合议庭调解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调解协议

【答案】A。

解析:《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可知,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之后,达成调解协议的,原纠纷已被调解协议解决,因调解协议履行问题发生纠纷,可以就调解协议到法院起诉,而不得就原纠纷起诉。A项正确,当选;B项错误,不当选。

调解协议本身无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C项错误,不当选。

《人民调解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时并非要组成合议庭进行调解,D项错误,不当选。

故本题选A。

三、仲裁

民商事仲裁是指民商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将民商事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对民商事纠纷予以裁断的行为。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仲裁裁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本案中,孔某可与熊某达成仲裁协议,双方约定将还款纠纷交于某仲裁委员会仲裁。

对于仲裁,需要了解的考点是:

①想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的前提是必须存在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

②在调解协议中必须约定一个明确的仲裁委员会;

③仲裁委员会只能设置在设区的市,如果双方约定由某区/县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则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无效。

四、诉讼

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诉讼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总和。在本案中,孔某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对于仲裁和诉讼,需要了解的是,仲裁和诉讼这两种解决方式只能二选一,双方当事人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后,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的管辖权,即当事人之间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只能去仲裁而不得选择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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