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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1-C项目

更新时间:2013-05-17 13:13:34 浏览次数:88次
区域: 长春 > 朝阳 > 南湖
四川加海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是拥有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发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在工商局进行注册登记的出入境中介服务公司。
   一 美国EB1-C项目概况:
  跨国公司的主管或经理 (Managers and Executive Transferees,简称EB-1C),中国母公司或美国以外任何国家的企业体(公司、合伙或独资企业均可),和美国的一个企业体已有或将要建立的跨国企业关系(分公司、拥有部份股份、合营、合资均可),客户曾在中国母公司担任行政主管(负责人、经理、部门主管或专业人员均可),即可申请跨国企业行政主管移民。
二 申请条件:
  1.年龄28—55周岁(以递交申请那一天算起,特殊情况可以放宽几岁);   2.客户的中国母公司雇员达到或超过35人(以工资领用记录来证明用工的人数);
  3.母公司过去三年年营业额均超过100万美元(以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来证明营业额);
  4.客户必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母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继续工作。客户在境外和美国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相应的职务);
  5.客户要求移民美国是为了经营管理美国的公司而调派来美,由美国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实体)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而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
  6.在客户取得绿卡之时,中国母公司应保持良好的经营状态;  
  7.客户及其家庭成员身体健康、无犯罪历史。
郑重声明:
   一: 我司是办理公民因私出入境及移民签证的专业公司,只办理移民等相关业务,不对境外派遣劳务。
   二:关于我司成功办理的新移民的境外安置情况,由我司的海外合作公司按照当地情况予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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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
注册时间:2013年05月07日
UID:6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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