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企业经理岗位证100%全国招生
内容:根据建设部教培[1996]41号文件规定,1999年1月1日起,对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全部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物业管理企业资源管理试行办》规定,
申请评定资质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必须提交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经理上岗证书复印件。
为确保岗位培训持证上岗质量,由建设部指定培训单位负责组织培训、
考试并颁发全国适用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证书等工作,并面向全国招生。
一、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及相关从业人员;各机关、
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工作人员。
二、培训内容:
以《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三门课为考试课,
以此作为培训主要面授内容,其余三门课程为考察课,以自学为主。
考虑到广大从业人员工学矛盾较为突出的这一特点,培训将采取自学与面授相结合的方法。灵活学习,顺利取证!
三、报名材料:两寸蓝底照片4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张、高学历复印件2张。
四、证 书:考试合格后由城建颁发全国通用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
咨询热线;13521778272张艳老师
咨询Q Q;3323482363
总部详细地址: 石景山- 苹果园- 西井路15号静洋大厦503室
分部办公室:海淀、朝阳,房山,大兴均可报名, 周一至周日均可报名(周六日请提前预约)
北京格润教育温馨提示您:要培训找正规机构,拥有一定的办学年限和授权书,也有学员的报名资料、
工商局注册、不含隐性收费、报名不受时间限制、证书支持网站查询